投资190万!伊宁县中医医院10kV专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伊宁县中医医院新建综合楼即将完工,因原有电线容量不够,需从110KV弓月变电站接入一条供电容量为5795KVA供电线路。采购范围: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补充及答疑等工作内容)。合同履约期限: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4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6月28日。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同时还需具备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供应商所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须合格有效),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时间:2026年04月15日至2026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登陆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行下载采购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提交地点: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开启时间:2026年04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开启地点: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CA申领地址查看网址https://www.xjca.com.cn/article/content/201802/582/1.html,CA服务电话:0991-281-9290。2.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拒收。“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版块获取。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4.服务与支持。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含集采机构)及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政采云热线人工号码:400-881-7190(工作时间:工作日08:00~20:00)。(1)保函形式: 根据国家现行采购政策,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金融系统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按照“一包段一保函”的原则,办理电子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完成。投标人需自行评估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保函办理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开标前,投保人必须下载加密保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2)电子保函操作流程: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上角[金融服务]进入详情页→点击页面上方[保险/保函],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办理即可。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截止日后,请持续关注本项目后续网上发布变更、答疑澄清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