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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1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二次)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1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二次)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1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二次)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SQEPC-2026110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1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二次)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243456万元,招标人为首储能源科技(乌苏)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1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配套220千伏升压站一座,新建送出线路长度约23.5千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1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二次)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1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二次)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施工资质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提供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证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
具有施工资质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具有施工资质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经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检索确认,存在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介绍贿赂罪(以下简称“行贿犯罪”)生效判决记录的;(2)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人民法院行贿犯罪的生效判决书的;(3)经司法机关(法院、检察、公安)核实存在生效行贿犯罪判决的;(4)经其他途径确认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并附中国裁判文书网 “单位全称+曾用名(如有)”/“姓名+身份证号”检索截图(需显示检索时间、检索关键词、无对应犯罪记录结果)。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 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 
2.2.1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勘察资质:(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2.2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设计资质:(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2.3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施工资质:(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2.4 投标人须具有承装类三级或以上和承试类三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相关要求。
2.2.5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6 投标人近5年须具有1个及以上已承接的50MW(或MWp)及以上风电或光伏工程类似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3)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4)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5)拟派项目经理从事工程管理经验3年以上。自取得一级建造师证书以来满3年以上(含),以相关证书、网站截图等有效证明资料为准。
2.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按文件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联合体成员单位资质具体要求如下:(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中的勘察设计单位应满足2.2.1和2.2.2要求,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的应满足2.2.3至2.2.5要求。(2)投标人近5年须具有1个及以上已承接的50MW(或MWp)及以上风电或光伏工程类似业绩,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业绩均有效,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5 外省企业进疆从事建设活动,应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http://jsy.xjjs.gov.cn/dat service/index)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注册册人员(投标单位可以在确认中标后办理此事宜,但必须在项目正式开工前办理完成,投入本项目班组必须为信息报送注册人员,需写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1日10时30分到2026年10月27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1、现场递交;2、将资料发送至1483132018@qq.com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塔城市农民小区社区办公楼一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0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塔城市农民小区社区办公楼一楼

七、其他
(1)招标文件获取 
1、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7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3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塔城市农民小区社区办公楼一楼 
3、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 
4、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 
一、非联合体投标人:投标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 
二、联合体投标人:投标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协议书、业绩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递交报名资料为两种:1、现场递交;2、将资料发送至1483132018@qq.com邮箱。 
(2)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首储能源科技(乌苏)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首储能源科技(乌苏)有限公司 
地   址:乌苏市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34-3680-4089
电子邮箱:zbzx818@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生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塔城市农民小区8-1-102


2027新疆电力展-新疆电线电缆展-新疆能源展官网

时间:2027年05月12-14日

地点:新疆国际会展中心